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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制奖励试行办法
信息来源:宜春日报  更新时间:18-02-26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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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引导其他社区居民关注垃圾分类的微信、微博等公众号,每带动一位加2分”“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分类正确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投放1次加1分,每天最多计2分”“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的,未随意乱丢的,每预约1次加1分”……日前,我市出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制奖励试行办法,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切实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循环经济水平。

  据了解,我市将开发垃圾分类积分软件系统,建立垃圾可追溯办法,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对居民家庭上门宣传垃圾分类时,生成该居民家庭的二维识别码,每月发放垃圾袋的同时发放可粘贴的二维识别码卡片。居民投放垃圾时,由督导员检查垃圾袋是否粘贴二维识别码。同时,把二维识别码可作为居民家庭进行垃圾分类的重要积分方式,以户为单位,由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对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扫码积分,如社区居民关注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宣传教育平台,每关注一个加2分;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10分;有害垃圾分类正确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每投放1次加2分,每月最多计10分等。而对不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且在垃圾分类督导员劝导下拒不改正者计-1分。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以社区为单元进行评比,每月积分最多的前10户家庭,并经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给予1000分的积分奖励;每季度积分最多的前10户家庭,并经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给予2000分的积分奖励。年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评比,积分最多的前10户家庭,经垃圾分类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授予“垃圾分类文明家庭”称号,并给予5000分的积分奖励。居民积分累计到50分后,可到社区设立的积分兑换站进行积分兑换,每1分可兑换价值0.1元的商品或服务。一旦每家庭积负分达到-10分的,将由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通知该居民所在物业服务单位或社区,利用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为期1周的曝光。(记者彭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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