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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8-03-30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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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和先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舆论先锋和支撑,是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增强社会各界法律意识、政府法制机构互相交流借鉴的重要手段和渠道。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宜府法办发[2018]1号)精神,为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二、工作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根据以下分类报送宣传稿件: 

  1.常规工作类信息:包括政府法制相关工作的概况、规划、总结,重要文件制定发布情况,机构队伍建设、获得荣誉表彰、好人好事等情况。 

  2.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政府法制相关重大会议、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府立法、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 

  3.先进经验类信息:包括对前述工作开展过程中采取的新思路、新方法和取得的新成效的提炼、介绍。 

  4.问题建议类信息:包括前述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和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对重点内容列出时间表,逐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 

  2.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各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有1名以上具有宣传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承办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能落到实处。 

  3.各地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要客观、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单位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拟报送至国家司法部、省政府法制办的稿件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统一报送,其余稿件可以直接发送到相关媒体,稿件采用后须及时报告我委法监科。 

  4.各县(市、区)卫计委每月必须报送2条以上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信息稿件至我委法监科,市直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每月必须报送1条以上信息稿件。 

  5.各地各单位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将在我委网上公示。 

  联系人:高包根;电话:3216080;投稿邮箱:ycwjwf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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