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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进行2015年度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妇幼健康服务科  更新时间:15-08-06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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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宜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人口计生办:

  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全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定于8月22日-23日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地点:袁州区计生服务站(地址:袁山东路1号)

  二、鉴定时间安排:8月22日-8月23日

  1、8月22日:袁州、上高、宜丰、铜鼓、万载、明月山风景名胜管理区;

  2、8月23日:樟树、丰城、靖安、奉新、高安。

  三、经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初审后拟参加病残儿医学鉴定的,请通知其父母陪同患儿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鉴定。

  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赣财综合【2015】34号)通知精神,今年起取消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收费。

  五、属遗传性疾病,需做染色体检查的,各县市区可指导参检对象选择有资质的医院或科研机构先行检查,并在10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交我委妇幼科。自愿选择宜春学院进行染色体检查的,可在鉴定现场抽血做染色体检查,优惠收费标准180元/人。

  六、为确保鉴定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含三区计生办)精心组织,并派服务站站长或科技股长到现场协助工作。

  七、未尽事宜请与我委妇幼科联系。联系人:范雨维 联系电话:3221392,13576536103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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