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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5-08-18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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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卫体改字〔20155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计生委)、委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领导、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医改的指导、协调和督办,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任务顺利完成,决定建立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安排

按委领导分工确定联系县市区,并指定相关科室作为联系科室(具体安排附后)。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工作指导,推动落实医改和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大决策部署。

(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医改工作、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进展和最新动态。

(三)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医改工作特别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

(四)帮助查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五)推动争先创优,总结推广联系点的经验做法,培育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制度

(一)现场调研督导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审阅文件资料和驻点蹲守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调研督导。

(二)工作会议制度。委领导或委托联系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联系点相关工作。其他有关会议可邀请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

(三)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向挂点联系的委领导、联系科室、委体改宣传科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四)联络员制度。联系科室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各联系点,每月驻点时间不少于2天。

(五)联系专家制度。确定有关专家,协助委领导和相关科室加强对医改工作的政策咨询和督查评估,参与联系点的方案设计、政策制订、推动实施、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医改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负总责,委领导要充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委领导对联系点的医改工作要重点了解,对分管工作要重点推进。采取有效形式,有计划地带队开展现场指导,原则上每年2次,促进联系点全年医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联系科室要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联络,及时、准确、深入掌握联系点医改工作和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大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配合地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委体改宣传科负责统筹协调联系点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并向委领导汇报。

附件: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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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17

附件:

委领导医改工作联系点、联络员名单

 

委领导

联系点

联系科室

联络员

余定新

丰城市

财务审计科

欧阳飞莲

 

袁州区

医政医管科

杨翌嫘

 

靖安县

药政与基药制度科

汤世昌

李小红

万载县

组织人事编制科

鞠雅琴

宋桂荣

樟树市

妇幼健康服务科

范雨维

 

高安市

规划信息科

李寿根

周明红

上高县

体改与宣传科

 

 

宜丰县

基层指导与考核科

 

刘建军

奉新县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刘小年

铜鼓县

基层卫生科

谢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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